中国消费者诉苹果反垄断案一审败诉
2024-05-30 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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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满苹果对“应用内购买”收取的30%的佣金,苹果手机消费者金某(原告)于2021年1月11日将苹果公司和苹果电脑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5月29日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“苹果”垄断案一审宣判,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驳回原告金某的诉请。 | 相关阅读(第一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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韵宁
教育学者
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,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滥用该地位限制竞争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。可是在判定是否“滥用”上却存在主观看法和解读,因此很难真正意义上去辨别是非曲直。
放眼欧美国家,我们会发现也有对苹果公司提起的类似诉讼已经或者正在发生。譬如,美国司法部于2024年3月对苹果提起了反垄断诉讼,指控苹果利用其对苹果产品硬件和软件的控制垄断手机市场,损害了消费者、开发商和竞争对手的利益。这起官司最后的走向还有待时日。而欧盟对苹果公司滥用应用商店规则的处罚今年3月份已经出来了:苹果公司被罚款超过18亿欧元。
中国这起诉讼跟欧盟对苹果的反垄断诉讼很类似,但为什么结果大相径庭呢?只能说是一来是地区和国家的司法解释不同,二来是原告主体的性质不同。